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4/25 来源:不详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8风电1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于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年1月17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8风电1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自年12月27日至年1月17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05元/股)的%(即5.元/股),触发了“节能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同时决定在未来一年内(即年1月18日至年1月17日),若“节能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若以年1月18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节能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节能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于年6月2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号文同意,公司,.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年7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节能转债”,债券代码“”。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节能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年6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年12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05元/股。
二、触发“节能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含%)。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年12月27日至年1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节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05元/股)的%(即5.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议案》,鉴于“节能转债”于年12月27日进入转股期,存续及转股时间相对较短,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在正常使用,公司现有资金已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支出等预算安排,同时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且在未来一年内(年1月18日至年1月17日),若“节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节能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节能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6个月内且担任相应职务期间,不存在交易“节能转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8风电1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年1月17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股,本次回购不影响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鉴于公司年5月26日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75元/股调整为1.元/股。公司已派发的年现金股利(每股0.元)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关联董事刘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年1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议案》。
鉴于节能转债于年12月27日进入转股期,存续及转股时间相对较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在正常使用,公司现有资金已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支出等预算安排,同时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决定不行使本次“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且在未来一年内(年1月18日至年1月17日),若“节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年1月18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节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节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年1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节能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通过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肃北马鬃山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中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中节能肃北马鬃山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马鬃山三期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2,.40万元。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肃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肃北风电”)作为马鬃山三期项目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并在肃北风电原有注册资本金基础上,随着马鬃山三期项目建设进度的用款需求对肃北风电逐步增加资本金,增资总额为项目总投资的20%。
(三)同意以公司或肃北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为项目总投资的80%,用于马鬃山三期项目的建设。
(四)如果以肃北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马鬃山三期项目总投资的80%。同意在该项目建成以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马鬃山三期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及担保手续等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年1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及《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五、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节能襄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襄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万。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中节能襄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设立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年1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G18风电1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根据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股。鉴于公司年5月26日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1.75元/股调整为1.元/股。公司已派发的年现金股利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年1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