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立物业服务恳谈会制度,制度落实情况

2023/6/14 来源:不详

14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融洽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的关系,充分发挥广大业主参与管理、监督服务的作用,实现物业服务内容公开、透明,促进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打造和谐住宅小区,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建立物业服务恳谈会制度的有关事项。

通知中提到,恳谈会的参加人员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或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小区(网格)*支部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楼组长和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邀请社区“两委”成员、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有关人员参加物业服务恳谈会。参加会议的小区(网格)*支部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楼组长以及其他业主代表总人数不少于7人。

原则上采取座谈会的方式,每两个月举行1次,也可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和事项随时召开专题恳谈会。

恳谈会的会议内容包括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商讨小区和谐建设的有关事项;宣传物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策等。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物业服务企业应于召开恳谈会前7日,在小区公告栏、或通过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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