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范文推荐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各

2023/6/19 来源:不详

01总则

总则一、为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力,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职工代表大会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下称提案)的要求、征集、落实、检查与考核、工作流程以及部门职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

02提案征集

四、职工代表提案是指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这些方案和建议由职工代表征集职工意见形成。

五、职工代表向职代会提出的提案,应围绕大会将要讨论的议题和公司中心工作进行,内容主要是涉及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精神文明、科技培训、优质服务、职工权益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立案处理的问题。

六、提案要在公司职权范围之内提出,凡超出公司管理权限和基层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以及上级有明文规定的内容,不应作为职代会代表提案。

七、提案征集在职代会召开前至少一个月组织开展,由公司工会向各基层分会下发征集提案的通知和提案征集表,各基层分会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征集表。

八、提案征集表由公司工会统一制作,表格包括提案人、附议人、单位、职务、提案主题、类别、内容、问题分析、措施与建议、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等项目。

九、职工代表收到提案征集通知后,深入调查,收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填写提案表,提案一事一案,实事求是,至少有一名附议人署名,本单位审查后,一式两份书面报公司工会。

十、公司工会汇总、整理后转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03立案原则

十一、立案标准

(一)符合*的路线、方针、*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第十二条公司工会收到提案后,负责整理、分类、统计、造册,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

(一)凡符合立案要求的,作为候选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立案,为立案提案。

(二)凡不符合立案要求,具有价值但公司目前尚不具备解决条件的提案,或者实施范围较小的提案,为一般提案。

(三)凡没有落实价值、无法进行处理的提案,作为意见处理,并说明原因。

04处理程序

十三、立案提案,各承办部门按职代会要求进行办理。

十四、一般提案,职代会召开后一个月内,提案工作委员会落实承办部门,开展处理工作。承办部门须在半个月内作出处理答复意见,填写《提案处理答复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后,报公司工会。

十五、公司工会收到答复单半个月内,反馈到提案人。

十六、各承办部门确定提案的落实单位,并指导督促落实单位制定实施计划措施,填写提案落实计划进度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工会。

十七、职代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工作。

十八、年终各承办部门向公司工会报告提案落实情况。

十九、公司提案落实情况在下一届职代会上专题报告。

05管理职责

二十、公司工会职责

(一)收集、整理、汇总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二)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四)指导基层工会的提案管理工作。

(五)表彰优秀提案。对获得集团公司优秀提案的,按照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追加进行奖励;获得公司级优秀提案的给予元奖励;获得公司级优秀建议奖的给予元奖励。

二十一、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部门。

(二)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据情采取多种形式向公司行*、*委及相关部门反映落实进度。

(三)评定优秀提案。

二十二、承办部门

(一)承办部门是落实提案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对提案落实的质量、进度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按照职代会要求开展提案落实工作。

(三)按照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分工做好提案答复工作。

二十三、落实单位职责

(一)落实单位是落实提案任务的责任单位。

(二)制定落实计划措施进度,在承办部门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提案落实。

二十四、各基层分会

(一)组织、发动职工代表及职工群众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提案的质量水平。

(二)收集、整理、汇总提案,做好提案初审、提报工作。

(三)对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提案进行督办落实。

06检查考核

二十五、提案的落实情况,公司组织职工代表进行专题巡视,每年至少一次。

二十六、承办部门工作情况由公司工会组织监督、检查,半年一次。

二十七、落实单位的工作情况由承办部门组织监督、检查,每季一次。

二十八、立案提案,年内完成。确因客观原因到期无法完成的,需向提案工作委员会说明原因。对于非客观原因未按计划完成的,落实单位、承办部门各扣1-2分/条;一般提案,年内未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理、答复、落实工作,落实单位、承办部门各扣0.5-1分/条。

二十九、各基层工会提案征集、上报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公司工会工作考核。对提案征集组织不力,无提案或提案质量差的扣0.5-1分。

三十、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07附则

三十一、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三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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