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编制重要学术会议指南
2023/5/7 来源:不详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术交流环境,服务学术高端引领,推动学术会议质量提升,促进学术会议品牌建设,做好《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会议范围与分类
推荐进入《指南》的会议应是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举办的,在全球范围内,面向科技领域召开的学术会议,包括机制性会议和单次会议。
1.机制性会议。指截至年12月31日,已连续举办两届及以上,且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计划召开的会议。在同等条件下,推荐单位应优先考虑本单位在-年《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中已推荐的会议。
2.单次会议。指仅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召开的会议。推荐单位如认为与机制性会议有同等重要性的,可进行推荐。
3.会议分布。推荐学术会议中,由推荐单位主办的会议原则
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年度(年)学术会议计划总量的10%。对非推荐单位主办会议的数量不作限制。单次会议原则上不得超过推荐会议总量的20%。
二、工作流程
年度重要学术会议推荐工作按照专家提名、学会遴选、指导委员会认定等步骤进行。
1.专家提名。推荐单位应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担任会议提名专家,实名提名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指南》将在推荐会议目录中对推荐专家进行署名。
2.学会遴选。推荐单位应组建5人以上的评审专家团,制定评审方案,遴选形成本单位重要学术会议推荐名录。原则上,评审专家团专家不应为会议推荐专家。
重点突出会议影响力,综合考虑会议的学术贡献度,以会议在科技界的认可度为主要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3.指导委员会认定。中国科协将组织指导委员会对遴选名录进行认定,最终形成《指南》并向社会发布。
4.证书发放与标识授予。《指南》正式发布后,向入选会议主办单位发放入选证书并授予《重要学术会议指南》标识。
三、工作要求
1.《指南》遴选工作依托“科协一家”平台(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