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2023/6/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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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海尔智家编号: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3月30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南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年3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1、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审核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HodgsonImpeyChengLimited)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有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HodgsonImpeyChengLimited)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A股年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

1、公司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HodgsonImpeyChengLimited)审计的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54元(含税),对应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1%。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的修改,公司拟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后附附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3月30日

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海尔智家编号:临-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HodgsonImpeyChengLimited,以下简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具备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所需的专业资格,服务团队分别具备多年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拟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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