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2023/6/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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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阐明

一、资产类科目

第号科目库存钞票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库存钞票。

二、各级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钞票管理规定收支钞票。

三、库存钞票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钞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钞票存入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因素所需钞票,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钞票,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金额,借记“行*支出”等关于科目,按实际借出钞票,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其他业务收到钞票,借记本科目,贷记关于科目;支出钞票,借记关于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立“钞票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照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天钞票收入共计数、支出共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有外币钞票工会,按照折算后人民币金额记账,并设立辅助账登记外币钞票币种、外币金额、即期汇率、折算后人民币金额及来源简要阐明等。

六、每日终了结算钞票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钞票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因素,并依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解决完毕:

(一)如为钞票短缺,属于应由负责人等补偿某些,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其他因素某些,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如为钞票溢余,属于应支付给关于人员或单位某些,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其他因素某些,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持有库存钞票。

第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款项。涉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二、工会可以依照实际状况在本科目下设立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设立经费集中户工会,应当先在经费集中户中归集工会经费,再按规定将属于本级工会经费转入本级工会基本户,属于上级或下级工会经费上缴上级工会或转拨下级工会。

三、工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对的地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

四、银行存款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将钞票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科目。从银行提取钞票,借记“库存钞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获得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拨缴经费收入”、“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科目。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获得有关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上级补贴收入”、“*府补贴收入”、“行*补贴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

(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各项支出,借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支出”、“资本性支出”、“补贴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各级工会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照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第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在实行财*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工会依照财*部门批复用款筹划收到、尚未动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在财*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转来“授权支付到账告知书”时,依照告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府补贴收入”科目。实际发生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钞票时,借记“库存钞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度终了,依照代理银行提供对账单作注销额度有关账务解决,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工会本年度财*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不不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贷记“*府补贴收入”科目。

下年初,依照代理银行提供额度恢复到账告知书作有关恢复额度账务解决,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部门批复上年末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支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第号科目财*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会年终应收财*下年度返还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立两个明细科目:01财*直接支付、02财*授权支付,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应返还额度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财*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解决

年度终了,依照本年度财*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差额,借记本科目(财*直接支付),贷记“*府补贴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维权支出”、“行*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直接支付)。

(二)财*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解决

年度终了,依照代理银行提供对账单注销额度,详细账务解决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年度年初依照代理银行提供额度恢复到账告知书恢复额度,详细账务解决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应收财*下年度返还资金额度。

第号科目借出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立明细账。

三、借出款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借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因素尚未收回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的确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规定借款单位还款,转入有关支出科目,借记“补贴下级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各级工会应对借出款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收回借出款项。

第号科目应收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应收未收上级工会应拨付(或转拨)工会经费、建会筹办金和补贴。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13应收上级补贴:核算上级工会应拨付给本级工会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贴收入。

13应收上级转拨经费: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形式收缴工会经费,收缴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某些。

03应收建会筹办金:核算上级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形式收缴建会筹办金,收缴金额中应划转给本级工会某些。

三、应收上级经费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依照上级工会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贴告知中有关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补贴),贷记“上级补贴收入”科目有关明细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拨来回拨、专项和超收等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补贴)。

(二)依照上级工会经费转拨告知中有关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转拨经费),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转拨工会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上级转拨经费)。

(三)依照上级工会关于建会筹办金转拨告知中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建会筹办金),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等科目。

收到上级工会转拨建会筹办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建会筹办金)。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应收未收上级经费、建会筹办金和补贴。

第号科目 应收下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收下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办金。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应收经费、应收建会筹办金等明细科目。

三、应收下级经费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依照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有关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二)收到下级工会上缴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年末应收未收下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按收回金额,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列入支出金额,借记关于支出科目,按结算总额,贷记本科目。

(二)逾期三年以上、因债务人因素尚未收回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的确无法收回,应作为呆账及时进行账务解决,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核销呆账,应保存备查账簿中登记。

已核销呆账重新收回,按照实际收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各级工会应对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第号科目库存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获得将在寻常活动中耗用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原则工具、器具等。

二、本科目应按库存物品类别、品名设立明细账,并依照出入库单逐笔核算。

三、库存物品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购入物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领用物品时,借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行*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库存物品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应查明因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及时解决。

(一)发生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库存物品,按照账面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废、毁损库存物品,按照库存物品账面余额扣除可以收回保险补偿和过错人补偿等后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回保险补偿和过错人补偿等,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库存物品实际价值。

第号科目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照国家关于法律、行*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类别、投资单位等设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获得投资时:

1.购入国债等债券,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

2.以货币资金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

3.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评估价等,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步,按投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以库存物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库存物品评估价等,借记本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价值,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评估价等与账面价值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步,按库存物品账面价值,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

(二)实际收到利息、股利等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步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投资浮现损失,报经批准认定的确无法收回,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经核销投资呆账,保存备查账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查责任。

已经核销投资呆账,重新收回,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回实物,需重新进行评估,按公允价值入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持有投资金额。

第号科目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进行在建工程所发生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可按详细工程项目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预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步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工程竣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竣工各项在建工程发生实际支出。

第号科目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拥有或控制各项固定资产原值。

二、工会应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类别、品名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借记“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基建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步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步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免费调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步,按投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出售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获得收入扣减有关支出后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固定资产每年必要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查明因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账务解决,同步将关于状况在会计报表阐明中加以披露。

(一)盘盈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盘亏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按清理过程中获得收入,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过程中发生支出,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五、工会可以设立专门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原值、购入时间、预测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普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固定资产原值。

二、负债类科目

第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一、本科目核算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或离退休费。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工资(离退休费)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实际发放工资(离退休费)时,借记“行*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普通无余额。

第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一、本科目核算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实际发放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时,借记“行*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普通无余额。

第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向本单位职工发放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其他个人收入。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实际发放其他个人收入时,借记“行*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普通无余额。

第号科目借入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借入款项。

二、借入款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借入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偿还借入款项。

第号科目应付上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上缴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办金。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应上缴经费、应上缴建会筹办金等明细科目。

三、应付上级经费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应上缴经费解决

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有关金额或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事实上缴工会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上缴建会筹办金解决

收到建会筹办金,按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科目。

事实上缴上级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应缴上级但尚未上缴经费。

第号科目应付下级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应付下级工会各项补贴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办金。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22应付下级补贴:核算工会应拨付给下级工会回拨、专项和超收等各项补贴。

22应付下级转拨经费:核算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形式收缴工会经费,收缴金额中应划转给下级工会作为下级工会拨缴经费收入某些。

22应付建会筹办金:核算工会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形式收缴建会筹办金,收缴金额中应划转给下级工会作为下级工会拨缴经费收入某些和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

三、应付下级经费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本级工会年末清算对下级工会补贴时,依照补贴告知中有关金额,借记“补贴下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补贴)。

次年,实际拨付补贴时,借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补贴),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方式收缴工会经费: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部门划拨工会经费,按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实际转拨下级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通过财*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按上级工会经费转拨告知中金额或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应付下级转拨经费)。

实际转拨下级工会经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方式收取建会筹办金: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部门划拨建会筹办金,按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应付建会筹办金)。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通过财*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建会筹办金,按上级工会关于建会筹办金转拨告知中金额或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办金”、“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应付建会筹办金)。

3.对于需要返还基层单位工会建会筹办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对于不需返还基层单位建会筹办金,借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拨付下级但尚未拨付经费。

第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发生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号科目代管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团组织及单位行*委托工会代管、有指定用途、不属于工会收入经费,如代管*费、团费、职工互助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拨入代管经费项目或单位设立明细账。

三、收到代管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代管经费。

三、净资产类科目

第号科目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调入、建造、盘盈、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所形成基金,以及拆除、盘亏、毁损、捐出固定资产等因素减少固定基金。

二、固定基金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固定基金增长:

1.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借记“资本性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基建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步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步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免费调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盘盈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基金减少:

1.有偿调出、出售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获得收入扣减有关支出后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步,按清理过程中获得收入,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过程中发生支出,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3.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步,按投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盘亏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拥有固定基金总值。

第号科目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在建工程竣工前合计占用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详细工程项目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占用资金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预付工程款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资本性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步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工程竣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竣工各项在建工程发生合计实际支出。

第号科目 投资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对外投资占用基金。

二、投资基金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投资基金增长

1.购入国债等债券,借记“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2.以货币资金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借记“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3.以库存物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对外投出库存物品,按库存物品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价值,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评估价与账面价值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同步,按库存物品账面价值,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以固定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按固定资产评估价等,借记“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步,按投出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投资基金减少

1.投资浮现损失,经确认无法收回某些,按照工会呆账解决关于规定进行账务核销,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科目。

已经核销投资呆账,保存备查账簿,对投资失误者要追查责任。已经核销投资呆账,重新收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回实物,按公允价值入账。

2.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价值,贷记“投资”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余额,核算工会尚未收回投资款项。

第号科目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依照国家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有专门用途基金。

二、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32增收留成基金:核算提取增收留成基金。

32财务专用基金:核算提取财务专用基金。

03权益保障金:核算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三、专用基金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提取增收留成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增收留成基金)。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增收留成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提取财务专用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务专用基金)。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财务专用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县级以上工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维权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

接受社会募集、捐款增长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

实际发放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权益保障金),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专用基金数额。

第号科目 后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特殊状况下使用储备金。

二、后备金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提取后备金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按关于规定经批准动用后备金时,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动用后备金数额。

第号科目 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余额。

二、结余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对外投资时,借记“投资”科目,贷记关于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收回投资时,按照投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账时,将各收入类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贴收入”、“*府补贴收入”、“行*补贴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各支出类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支出”、“资本性支出”、“补贴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三)提取后备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后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历年滚存结余。

四、收入类科目

第号科目会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

二、会费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获得会费时,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拨缴经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单位行*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办金。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拨缴经费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工会经费解决

1.采用自主收缴工会经费:

收到工会经费,按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有关金额或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应收下级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方式收取工会经费: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部门划拨工会经费,按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按上级工会经费转拨告知中金额或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转拨经费”、“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下级转拨经费”科目。

(二)建会筹办金解决

1.采用自主收缴方式收取建会筹办金:

本级工会收到建会筹办金,按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科目。

2.采用税务代收、财*划拨方式收取建会筹办金:

(1)本级工会通过税务部门代收、财*部门划拨建会筹办金,按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科目。

(2)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转拨通过财*部门划拨、税务部门代收建会筹办金,按上级工会关于建会筹办金转拨告知中金额或实际收到总金额,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建会筹办金”、“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属于下级工会或需返还给筹建单位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科目。

3.(1)筹建单位在期限内建立工会,本级工会返还建会筹办金,按实际返还金额,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筹建单位到期未建立工会,本级工会不需返还建会筹办金,借记“应付下级经费——应付建会筹办金”科目,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某些,贷记本科目,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某些,贷记“应付上级经费”科目。

4.筹建单位按期建立工会,所建工会收到返还建会筹办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上级补贴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贴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40回拨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按关于规定拨付回拨补贴。

40专项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拨付指定专门用途项目补贴。

03超收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按关于超收增缴经费管理规定,拨付超收补贴。

04帮扶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拨付帮扶困难职工补贴。

05送温暖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用于开展向困难职工和家庭送温暖活动补贴。

06救灾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拨付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职工和家庭补贴。

07其他补贴:核算上级工会拨付除上述明细科目所述内容以外其他补贴。

三、上级补贴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按银行收款单或上级工会补贴告知书,借记“银行存款”、“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补贴”科目,贷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

(二)年末清算时,存在上级应付未付补贴款项,借记“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上级补贴”科目,贷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余额要与上级工会补贴下级支出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五、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府补贴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人民*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关于规定予以工会补贴款项。涉及工会收到财*拨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帮扶资金、送温暖经费、疗养事业补贴、劳模补贴、基建、维修及大型活动补贴等。

二、工会可以依照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府补贴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地区

1.收到财*直接支付*府补贴,依照财*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财*直接支付入账告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借记关于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2.收到财*授权支付*府补贴,依照代理银行盖章《授权支付到账告知书》与分月用款筹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地区,收到财*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行*补贴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获得所在单位行*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关于规定予以工会补贴款项。涉及工会收到行*拨付劳动竞赛经费、工会开展活动费用补贴等。不涉及行*方面按规定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二、行*补贴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收到行*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事业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独立核算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收入和非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各项事业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缴款项目或缴款单位名称设明细账。

三、事业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收到有关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对外投资发生损益。

二、投资收益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收到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投资收回时,按照实际收到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价值,贷记“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步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收入以外各项收入。如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其他收入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获得其他收入时

1.获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接受捐赠,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盘盈库存物品,借记“库存物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有偿调出、出售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获得收入扣减有关支出后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净收入,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净支出,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五、支出类科目

第号科目职工活动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支出。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贴费用,列入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50职工教诲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教诲活动各项支出。

50文体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各项支出。

03宣传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宣传活动方面各项支出。

04其他活动支出:核算基层工会支付会员特殊困难补贴费用以及工会开展其他活动各项支出。

三、职工活动费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职工活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维权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50劳动关系协调费:核算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中发生支出。

50劳动保护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支出。

50法律援助费:核算工会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征询、法律服务等发生支出。

04困难职工帮扶费:核算工会对困难职工帮扶发生支出。

05送温暖费: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支出。

06其他维权支出:核算以上各项维权活动之外维权支出,如参加立法费等。

三、维权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维权、帮扶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县级以上工会提取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权益保障金”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50培训费:核算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培训等支出。

50会议费:核算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各项支出。

03外事费:核算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费用。

04专项业务费:核算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考核表扬、建家活动、大型专项调研、经审专用经费等专项业务发生支出。

05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其他费用。

三、业务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业务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行*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行*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各项寻常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50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工会开支专职工作人员和聘任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涉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贴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涉及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支出)。涉及:办公费、印刷费、征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燃料费、保险费、修理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补贴费、杂费)、维修(护)费、租赁费、招待费(餐费、其他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50对个人和家庭补贴:核算工会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贴支出。涉及: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50其他行*支出:核算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其他支出。

三、行*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支出人员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等科目;同步,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支出公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资本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买、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50房屋建筑物购建:核算工会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电缆、水气管道等)支出。

50办公设备购买:核算工会购买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支出。

50专用设备购买:核算工会购买具备专门用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各类专用设备支出。

50 交通工具购买:核算工会用于购买各类交通工具支出(含车辆购买税)。

05 大型修缮:核算工会各类设备、建筑物等大型修缮支出。

06 信息网络购建:核算工会用于信息网络方面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买、开发、应用支出等。购建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原则,不在此科目核算。

07 其他资本性支出:核算工会其他上述科目中未涉及资本性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购买房屋建筑物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大型修缮等,发生基建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同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竣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步借记“在建工程占用资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补贴下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局限性或依照关于规定予如下级工会各类补贴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立如下明细科目:

01回拨补贴:核算工会按关于规定给下级工会回拨经费补贴。

02专项补贴:核算工会对下级工会指定项目补贴。

03超收补贴:核算工会按关于超收增缴规定对下级工会超收补贴。

04帮扶补贴:核算工会按关于规定对下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补贴。

05送温暖补贴:核算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用于开展送温暖活动补贴。

06救灾补贴:核算工会拨付下级工会用于慰问在自然灾害中经济财产遭受损失、生活遇到困难职工和家庭补贴。

07其他补贴:核算工会拨付下级工会除上述明细科目所述内容以外其他补贴。

三、补贴下级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补贴下级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工会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补贴和非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单位或部门设立明细账。

三、事业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有关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号科目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各项支出。如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支出以及按规定计提关于专用基金等。

二、其他支出重要账务解决如下:

(一)发生其他支出时

1.盘亏库存物品,按照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报废、毁损库存物品,按照库存物品账面余额扣除可以收回保险补偿和过错人补偿等后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库存物品账面余额,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照可以收回保险补偿和过错人补偿等,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2.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步,按清理过程中获得收入,借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过程中发生支出,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本科目。

3.对外捐赠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钞票”、“银行存款”等科目。

4.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科目。

(二)期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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