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
2025/5/29 来源:不详公益中科 http://nb.ifeng.com/a/20180426/6532940_0.s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打造“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充分践行“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12月14日上午,集贤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暨学习《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会议,集贤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月菊和集贤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振兴出席会议,全县8个乡镇48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会议。
《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即将于年1月1日施行,是全国首部地方性调解条例,条例针对调解类别的区分、调解组织备案制度、调解员的基本条件、调解活动流程及期限、调解工作保障等重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让我省的调解工作有了更具体明确的指引。此次培训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振兴为大家详细解读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
集贤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振兴
退休法官杨利国
集贤县法院特聘的驻院调解员杨利国是一名退休法官,有着30多年的法律工作经历,此次培训会上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巧,分享了自己在调解工作方面的心得体会,从人民调解的重要性、调解的方法和技巧、调解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等内容与参会调解员进行交流探讨。
培训结束后,人民调解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满满,培训的内容十分贴合工作实际。在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作用,做好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下一步,集贤县法院将不断汇聚多元解纷合力,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需求,积极创建“集·和为贵”纠纷源头治理司法服务新体系,打造源头化解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的诉源治理新气象。
图文丨姜兵兵
编辑丨苑凯
一审丨曲虹波
二审丨李月菊
原标题:《集贤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暨学习《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