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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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年1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年度向8家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63.3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至三年。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和一切与此业务有关的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公司12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总额控制在56亿元以内,占公司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36%,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冈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06)。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0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年1月24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0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年1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年度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拟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56亿元以内,占公司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36%。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拟向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冈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公司12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总额控制在56亿元以内。实际申请使用金额如下表: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熊文
(2)注册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0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年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前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使用情况
年公司通过和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共办理远期结汇万美元,截止年12月31日远期结汇合同未到期金额为万美元。
三、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
6、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四、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为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审计部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