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拟定管理制度印发前,经过会议议定是必要

2022/8/13 来源:不详

「来源:|综合办公室主任ID:gh_0b4cafdb3」

微小型企业需求某项管理制度时,从初稿拟写到印发这 程,一般情况下较简单。比如某公司需实施印章管理制度,从编制到下发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

印章管理部门—综合办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印章管理制度,后呈报主管领导及公司一把手,经过其审核、审批后,综合办便会拟写红头将制度印发。

这种流程模式,是存有缺陷的:

一是专权较明显。

企业的任何管理制度是整个公司的行为结果,是公司全体职工需遵守和执行的,而不仅仅是主导的某个部门。

主管领导和一把手当然有决策的权利,但是某个部门单方面的“专权”行为会增强致使某种缺陷的可能性,反而对领导不利,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负影响!

二是制度偏主观性。

主导部门即便对其制度对应的业务最精通,但是在思路及内容上也避免不了片面性。

管理制度应当是全面的、统筹全局的。 经过各部室集思广益讨论来生成,这样更客观,适用性更强。

企业需某项管理制度时,从拟定到下发最规范的流程应该是:

管理制度主导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该管理制度,然后会同法律部室从法律角度对制度进行修改,确保制度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再呈报主管领导及公司一把手审核、审批,先从主源头来确定该管理制度的方向及大框架内容的准确性。

而后上公司中层(含)以上的会议,进行集中讨论。对讨论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制度主管部室进行客观的确定修改与否,而后生成该制度的修改版。

再将该制度修改版走会签审批流(类似于合同会签审批流程表),征得各部室意见及公司领导的审批后, 拟写红头将制度印发。

这里会产生一个问题:新拟定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已无异议,为什么还要经中层会议讨论?

答案是这样的:

会议讨论同意后的事项,不再是个人或部室行为,而是集体利益的成果,更加民主。这也是制度不会因某个人/部室的意志而形成或消失根本缘由所在。

再者,会议讨论的事项,是公司各管理人员集思广益后的结果,这样的制度更客观、全面,更适宜公司的向上向好经营发展。

另外,公司的中层会议,一般会形成对应的纪要。纪要的存在即是一种证明(具有法定效力),是会上大家讨论后达成共识的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存档,变成了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以此来证明该制度印发是有切实依据的,不是口说无凭。

以上,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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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很遗憾,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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