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消防维保合同模板1

2022/12/27 来源:不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程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并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消防工程名称、地址及双方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联系

乙方负责人:联系

现场维保员:联系

联系

二、维保内容及标准:

1、消防设施设备维保界限

2、维保内容及标准

3.首次及常规维保

乙方在 次进场时,应对该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对所发现的问题和运行状况,用表格和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对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实无法保养的设备,报上建设性方案,由甲方选定实施。如未检测上报甲方,甲方视为相关系统工作正常。每周对每个工程巡检不少于1次,每月定期抽测30%的设备,每周不定期巡查抽检10%的设备,对所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全面处理,坚持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每次检测、巡检或排故完毕后,由双方指定人员在检测报告上签字认可,检测报告由甲方存档。(注:年检的当月不再进行季检,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月检当周不再进行周检。月度报告应体现本月检查、维保的数量及范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系统的工作情况、建议和意见等内容)。

甲方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初级火灾或一般应急事件进行处理。同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30分钟内,必须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需其他维护人员参与实施维护的,应在两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据实填写维护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双方分别存档。当甲方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赶到现场,紧急排故。对影响整个系统的大故障,乙方须在最短的时间,最迟不超过2天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特殊情况(如无备件、特殊元件,一时无法解决)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应急措施;如因甲方原因(如二次装修等),应由甲方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推迟修复,不影响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局部故障确保在2天内修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消防系统故障

1)初级火灾或一般故障:接甲方通知确认后,乙方须30分钟内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需其他工作人员参与排故的须在2小时内到现场;故障排除后,甲、乙双方对维保记录确认并签字,分别存档。

2)使用过程中的紧急故障:接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须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到现场紧急排故;对于系统大故障须2天内进行处理,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3)特殊故障:消防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因无备件、特殊元件,而不能及时修复时,乙方经得甲方同意后采取应急措施;不影响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的局部故障确保在2天内修复,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甲方另有原因应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推迟修复)

5.消防设备零配件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修中所需要更换零配件的,可由甲方自行解决,也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需要进行采购,并完成免费安装。零配件超过元(单件单次)以上的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组织采购及更换。零配件元(单件单次)以下的由乙方承担。全年维修部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

6.消防演练

合同期内,乙方完成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操作培训不少于6次,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时间。

三、维保服务期限: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元整(大写:壹拾叁万圆整)

2.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的维修保养费按每平米¥元/年收取,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费用共计:¥元/年(大写:整/年)。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先支付¥元/季度(大写:整),以后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末支付¥元(大写:整),由乙方出具有效发票,甲方按发票给予结算,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直至合同终结为止。

3.应甲方承担的消防系统设备零配件费用,由甲方负责报销给乙方。

五、维保效果评估及处罚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根据合同约定考核、评价乙方服务质量。

2.甲方对乙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工作有权提出质疑、批评、投诉,并建立《维保效果评估表》,如未按维保细则进行,因漏检、漏保养、未及时排故而造成安全隐患或系统运行不正常,影响使用的,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3.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保服务或未达到维保效果,甲方有权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维保合同》约定和乙方投标书每次或每项扣款元,或不支付维护费用处理,乃至终止合同。

六、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给乙方合同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非乙方原因借故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本着负责的精神,乙方仍将按正常作业程序进行维护工作,但在待工期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需派人员配合乙方在检查、维护设备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工具,如:梯子、工作灯等,甲方无偿提供;维护所需要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具及交通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关消防设备、设施系统的资料、图纸、说明书。

4.建立健全消防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5.甲方在检查过程如发现设备运行异常状态,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6.甲方应对商家进行消防宣传、告知及管理,当发现商铺装修时,须通知乙方对装修区域的消防电气管线、水管进行断开,如因甲方未通知乙方,乙方不承担因装修造成设备损坏的后果。

七、乙方责任和义务

须。不承担因装修造成的消防电气管线、水管进行断开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维保合同》约定和乙方投标书 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维护,使整个消防系统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完成消防系统设备检测、调试、维护、故障维修后,均须填写“消防维护(周/月/季度/年)检汇总表”和检测报告书,由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并存档备查(甲方签字权:当班消防值班人员、消防干事、项目工程消防管理人员、项目工程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项目工程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必须签字,否则甲方对相关记录不予认可;乙方签字权:消防维护人员以及项目经理签字并且加盖公司公章)。

3.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在实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的过程中,需建立健全月度质量检查自检机制,并于每月末将质量检查表交给甲方。

5.当消防系统损坏严重,需更换设备或进行大修时,由乙方负责报计划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大修。

6.乙方负责配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定期将消防维护表、检查记录表送检,消防运行状态报告报至消防大队。

7.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保服务工作,而导致消防维护目标发生火灾时报警系统不能及时报警,或联动设备不能及时启动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判定以消防报警主机事件记录为准,由甲、乙双方确定,若不能达成一致由消防监督部门裁定)。

8.合同期内,经消防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为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消防设备不符合消防系统运行要求而受到处罚,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9.合同期内,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消防维保计划要求进行维护,出现安全隐患,而导致甲方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10.乙方 方消防设备的日常维保工作采取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

11.遇重大会议或节假日活动等,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向甲方送达维护值班表,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跟踪服务,并做到随叫随到。

八、乙方免责说明

1.人为破坏、不可抗拒因素(雷击等)引起消防系统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 次进场对消防系统全面检测交给甲方书面报告后,因甲方未解决或尚未解决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操作有误导致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一:消防工程维保计划要求和消防维护()检汇总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消防工程维保计划要求

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等规范,结合项目消防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特制定如下维保计划:

一、消防系统维保准备

维保人员详阅我方提供的各类图纸资料,熟悉消防设备、消防水源的现状(经甲方考核)。维保人员佩证上岗。二、消防系统检查

周检按总系统的10%进行抽查。

月检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2.1.1.1 检查总数量30%的火灾报警探测器功能。

2.1.1.2 检查总数量30%的手动报警功能。

2.1.2 警报装置功能

2.1.3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报故功能。

2.1.4 检查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功能。

2.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2.2.1 消防水池、水箱或增压设施完好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2.2.2 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功能。

2.2.3 水泵接合器是否完好有效。

2.2.4 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消火栓启泵按钮功能。

2.2.5 室外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1 水池、水箱和增压设施完好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2.3.2 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功能。

2.3.3 报警阀组报警功能。

2.3.4 控制信号阀功能。

2.3.5 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

2.3.6 通过末端试水,至少对10%喷头进行功能检查。

2.3.7 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及功能是否正常。

2.4气体灭火系统

2.4.1 灭火器储存容器是否完好有效。

2.4.2 驱动装置,紧急启动、停止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各功能。

2.4.3 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

2.5防烟和排烟设施

2.5.1 机械加压送风机以及系统功能,送风机控制柜功能。

2.5.2 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功能。

2.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

2.6.1 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2.6.2 标识正确性。

2.6.3 通话、广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6.4 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

2.7防火分隔设施

2.7.1 防火卷帘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功能。

2.7.2 防火阀的启、闭功能。

2.8消防电梯

2.8.1 手动按钮控制和联动电梯回首层功能。

2.9消防供电设施

2.9.1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10抽查消防系统联动功能

季检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喷头、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水压是否符合要求。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消火栓按钮联动消防泵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功能,并进行模拟喷气试验。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消防供电设施功能检查,主备电源切换,检验供电能力。年检全面对整个消防系统设备所有设备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并出具年检报告。内容包含月检季检内容。

三、维护安全措施

周、月、季、年检进行之前,由维护方提出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各楼层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误会。维护人员检查设备时,必须通知甲方值班人员。系统维修时,如需断电、断水应向甲方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工作。在作消防联动设备测试时,应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四、维护次数及其它要求

月检12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时间双方商定。季检4次,在每季度末月进行,具体时间双方商定。年检1次。以年检结束本年度的消防工程维护工作,通过一年的检查维保,注意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以主人翁的姿态向甲方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上述各项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始终保持各系统正常运行,各设备完好、功能正常。每次检查完毕,出示检查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双方各执一份,建立年度维保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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