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门诊部主任工作职责

2024/6/1 来源:不详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定期讨医院(门诊方面)的医疗质量方针政策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把反馈记录文件。

三、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四、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六、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清洁卫生、消毒隔离、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工作。

七、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居民区、企业、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八、领导所在科室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践,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等工作。

九、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系统的群众来访、来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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