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保密知保密懂保密善保密涉密人员分类确定

2022/11/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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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保密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保密工作水平,增强保密工作意识,本期学习: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四步曲”

涉密人员是国家秘密产生、使用和管理的主体,也是“三大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统一部署,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工作正在全国各级**机关和涉密单位紧锣密鼓地展开。

湖南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指导要求,坚持“以岗定人、分类确定、从严把握、 界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弹好“四步曲”,细化涉密人员分类确定的方法与步骤,使其更具操作性。

步:精确界定涉密岗位。涉密岗位可分为特定岗位、量化岗位和临时涉密岗位。通常情况下,先确定岗位。这是指涉密特征较明显的岗位,如档案管理员、定密责任人等,这些岗位在机关单位普遍存在,较容易确定。《意见》也对特定岗位作了明确说明,可对照“六类特定岗位”具体内容作出准确划分。

量化岗位是指虽然不属于特定岗位,但如果在工作中产生、处理国家秘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根据量化标准确定为涉密岗位。具体操作时,要按照年产生、处理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数量来确定。这里的“产生”,是指本机关本单位对照保密事项范围规定、按照依法定密的具体要求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处理”是指工作中办理、使用国家秘密的情形,这里的国家秘密不仅包括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也包括工作中使用、知悉、下发、上报、交流而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

利用量化标准确定涉密岗位时,应把握好两类特殊情况。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按照行*级别普遍传达至县团级及以下的国家秘密事项,暂不计入其中;二是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不能重复计算,同一岗位接触、知悉的同一国家秘密事项只计算1次。

临时涉密岗位,指的是临时抽调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管理、涉密审计、涉密案件查办等情况,应当按照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总量确定。这里的“临时抽调人员”是指非正式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总量”是指临时抽调期限内(或年度内)在涉密岗位上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数量。

第二步: 确定涉密人员。涉密岗位确定后,机关单位根据岗位涉密程度,参照量化标准,进一步划分出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一般涉密岗位,并相应地确定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此时应注意把握好3个问题。

一是对于只接触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但不知悉其内容的涉密人员,在确定涉密等级时,可以下调一级。二是对于在涉密岗位工作,但属于编外、借调、挂职、临时聘用的人员,如果直接接受本机关本单位管理,应纳入涉密人员确定范围。机关单位工勤人员(司机、涉密会议室服务员等)不列入涉密人员确定范围。临时聘用人员不得在核心、重要涉密岗位工作。三是对于不在涉密岗位工作,但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人员,不确定为涉密人员。

第三步:从严审核拟任人员。对涉密岗位的拟任人员,机关单位应进行严格审核:一是所在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审核。拟任人员所在部门应根据涉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结合机关单位保密事项范围规定、涉密人员标准要求,对其是否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以及涉密程度进行初步审核,并会同保密工作机构提出拟任意见。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初步审核通过后,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任人员进行保密审查。三是保密委员会审批。机关单位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综合研究拟任人员的审查情况,作出审批。

第四步:落实涉密人员备案制。机关单位完成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后,应建立涉密人员管理档案,及时掌握其岗位变动、类别调整等具体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厅局级(含)以下涉密人员情况报同级保密行*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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