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

2023/5/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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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简称:泸天化证券代码:公告编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材料,接受或提供劳务,开展贸易业务等方面。预计年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99,万元。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关联董事刘奇、陈锦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年11月30日

单位: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并将持续进行,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并且各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对外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泸天化公告编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年12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年12月27日10:00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开展业务合作属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开展业务合作属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泸天化公告编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年12月27日9:0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刘奇董事、陈锦董事因关联人身份而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的三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收到周永建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周永建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交易所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茂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周永建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开展业务合作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永建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农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1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开展业务合作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荣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泸天化公告编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申请开展存款、融资等综合性业务。预计年度公司在农行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等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存款类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

(二)农行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农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荣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三)法定代表人:谷澍

(四)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五)成立日期:年12月18日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30日,集团资产,.63亿元,负债,.13亿元,营业收入5,.97亿元,净利润1,.7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2.74%。

农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农行开展上述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及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农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农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在农行开展金融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农行存款余额21,万元,贷款(含票据融资)余额67,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农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农行提供的各项服务标准将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泸天化公告编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展存款、融资等综合业务。预计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等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存款类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

(二)中国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三)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四)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五)成立日期:年2月5日

(六)年半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构成:个人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资金业务、保险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30日,集团资产,.20亿元,负债,.04亿元,营业收入4,.74亿元,净利润1,.5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1.57%。

中国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上述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及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中国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中国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存款余额48,万元,贷款(含票据融资)余额24,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中国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中国银行提供的各项服务标准将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泸天化公告编号-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提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年1月27日15: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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