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骗未成年少女到歌厅上班,歌厅服务员

2023/10/11 来源:不详

歌厅服务员在工作期间发现了赚钱“商机”,此后11个月,组建团队,先后哄骗、组织数十名未成年少女到KTV进行有偿陪侍,涉案金额达余万元……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刘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开展溯源治理,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有偿陪侍乱象。

哄骗未成年少女到歌厅“上班”

年4月,32岁的刘某到仙桃某歌厅做服务员。工作间隙,聪明的他嗅到了“商机”。“我在这个行业看到了赚钱的机会,开始琢磨带小妹进行有偿陪侍,从小妹身上赚钱。”刘某口中的“小妹”,是一群来自云南的未成年女孩。

从年4月到今年3月,在刘某的带领下,李某、段某等4人作为股东,另聘请10名员工组成团队,以“股东提成+员工固定工资”的团队管理模式,采取连哄带骗的方式,先后从云南组织数十名未成年女孩到仙桃的娱乐场所,进行陪唱、陪喝、陪玩的有偿陪侍。该团伙操控的未成年少女日均40余人,规模最大时曾一度达到六七十人。

“她们都是通过同学、朋友相互介绍的,用社交软件联系后,我们为她们订好车票。”该团伙的股东之一,作案时年仅17岁、绰号为“小水滴”的犯罪嫌疑人交代。

“我跟她说,上班后给她买一部高档手机,让她也顺便问问还有没有其他同学朋友想去外地上班的。愿意来的,我都给她们买手机。”绰号“胖子”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以连哄带骗的方式,先后组织多名未成年女孩到仙桃进行有偿陪侍,自己从中提成牟利。

“上班不得玩手机,不得私自接收客人陪侍费,不得随意请假,不能私自逃跑……”对于这群未成年女孩,刘某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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