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销售提供亲情服务免费礼品,就是欺诈

2024/8/20 来源:不详

近日,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品经营者进行了集体约谈或集体培训,会上组织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提出了相应的经营要求。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多场约谈会上都对《今日说法“健康诱惑”》这个视频进行了学习,所以这个视频究竟讲了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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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讲述了四川巴中警方破获一起保健品诈骗案的过程,详细描述了案件过程并采访了部分参会老人,解释了为什么被定性为诈骗,表面看来这个视频和其他报道相关案件的视频没什么不同,但视频中法庭辩论的焦点却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甚至可以说这是行业从业者的心声与委屈。那么,法官与辩护律师辩论的焦点是什么呢?

视频中法官与律师就是否构成诈骗进行了辩论,辩方律师认为会议销售只是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销售模式,并不构成诈骗。其中被告人的一番话十分引人深思:“一、我们所有的店都有售后服务,顾客购买的产品可以随时退换货,我们店里还有常规的棋牌娱乐、足浴养生、旅游等服务,不知道这些都是诈骗所具有的吗?二、以这种形式经营保健品的门店,我们南江不低于数十家,巴中不低于百家,经营恶劣的比比皆是,为什么我们是犯错?”

对此,公诉方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的原因是:一、精准地选择了被骗对象;二、有意规避检查;三、不在门店摆放相应售卖的保健品、食品等,目的也就是为了规避检查,以免被发现夸大宣传的情况;四、以U盘的方式进行讲课,目的是随时可以插拔取出,从而可以迅速躲避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视频中中国政法大学孙颖教授也就此发表了看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包含虚假的内容,不能够做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宣传,禁止采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形式对食品和保健品做虚假宣传。案件中被告人花钱雇用演员来扮演专家进行讲座、洗脑,采用了身份的虚构和事实的虚构,选择特定老年人作为目标来获取钱财。所以基本可以做出一个判断,该案例的被告人构成了欺诈。”

不难看出,被告人从提供无偿服务、赠送礼品、亲情陪伴的角度为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辩护,但是这并没有构成从轻判罚的依据,最后法官是从虚构事实、虚假身份、夸大宣传、主观故意的角度进行了判定。

看过视频后,两点感想:如果经营者涉案,一方面要积极进行有利辩护,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经营者也要知法懂法,离现行法律的红线远一点再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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